現在的我,整個就是不打扮的「歐巴桑」!每天要上班的早上都是這樣的步驟:
.隨便抹一下臉──抹心安的、有太陽就擦膚色的防曬霜,沒太陽就亂擦一通
.畫眉毛──每天形狀都不同,練好幾年就是沒辦法畫一樣的,而且左右兩邊還會各自為政…,所以現在改側分前髮來掩飾(遮一邊就看不出哪裡不同啦)。最討厭的是我有一對天生的郝柏村眉,顏色偏又不像郝杯杯那麼濃,所以,為了像樣點,通常眉尾都是修掉的,不畫的話很恐怖啊。而且,
頑固的眉毛們,不管怎麼修、怎麼拔,就是一樣要
長出來「亂」,不理它還不行咧。氣死人了!想偷懶都不行。
.塗護唇膏──無色的,因為上班途中戴了安全帽,鐵定不會有人管你塗甚麼顏色,主要是為了不讓騎車的風把嘴唇吹得太乾。
基本上我戴不住口罩,所以厚塗護唇膏是必要的;不塗口紅是因為到公司一定會吃早餐,
吃東西之前一定會把嘴唇上的東西(不管有色無色)
通通擦掉…既然這樣,何必多此一舉?而且我吃完也會忘記要塗唇膏,就不用浪費了,好口紅很貴的。
當然身上的衣服也是一樣,就把衣櫃裡這一季的衣服,以亂數決定拿出來穿,套上鞋子(
我常不穿襪),就可以出門了。雖然我是個胖子,但衣服都還是會特別去買胖子的品牌,而不會穿一般人的大size衣服,
胖子品牌的好處是,它對胸線、腰線,大腿等地方都有必定的修飾,不會讓你不舒服或顯得鬆垮,甚至也會跟隨流行有一些當季的裝飾。
以前會買YBS(這是比較年輕的胖子品牌,只是、有點貴,最好打折時再去買,甚至專程去outlet店挖寶就好),現在都是上網拍去買、買多了就比較有經驗,不會失敗(因為網拍無法試穿常會買到surprise,
驚嚇的那種)。
前一家公司是美商,現在是ic設計,都是工程師很多的那種公司,因此管理制度上都很人性化,也就是說,不會管你穿甚麼東西來上班,只要別打扮得太怪異(曾因為挑染得太誇張,主管求我去染回來──我當然是不鳥他了),或是有礙善良風俗,一切是很自由的。
環境,造就了我
越來越歐巴桑的不修邊幅性格。
不過,我有一個很愛打扮,從頭到腳就是「時髦」兩字可以形容的女同事,她的主管不來的話(工廠的財務主管兼任的),就只有我們兩人相依為命。經過四年的感化,我現在會跟她一樣,注意一些小細節──該說是,會互相提醒吧?
所以,最近我開始又像20幾歲時那樣,塗起指甲油了。塗指甲油的主要功能不是為了美麗,而是讓我改掉「啃指甲」的壞習慣──
從小到大,我都不太需要指甲剪,原因在此,因為只要我一緊張(看恐怖片跟煩惱時)就會不自覺啃手指甲,所以,哪裡需要剪啊!
而且,我的指甲很淺,大概長度只有一般人的一半,稍微留長就突出於手指尖,又很軟、很薄,還會向上翹起,非常容易折斷。塗了指甲油的好處是,
甓稚狹軔性,以及讓我不敢亂啃──吃到指甲油是很噁心的感覺啊。
所以,底下是我目前的手指狀態──

粉美吧,我是說指甲一.一
很久以前我還是個愛穿套裝的OL時,很喜歡擦指甲油配同色系的眼影、睫毛膏,衣服也會搭配整體性的顏色,現在,塗膚色的指甲油已經是我的極限了。照片上的指甲長度是
突出於指尖約0.5cm的,換句話說,它們又快要自己裂開了!
手指甲會自己從邊緣裂開一個小口子,如果不剪掉、就很容易勾到頭髮或衣服,然後狠狠地扯裂──那是非常痛的,因為有可能斷進肉裡(就是低於指尖很多),很痛還不打緊,偏偏那指甲縫還很容易髒,整個讓我看起來就變得像個不愛乾淨的歐巴桑(
歐巴桑、也是有分別的!),那很討厭。
所以,現在隨時很注意自己的手指,不要隨便亂折亂抝它(有時會
手賤一直去抝它把指甲抝到有凹痕,然後就格外脆弱、易斷),這大概也跟我
神經質的性格有關。
老實說,好麻煩啊。而且,還要注意別讓指甲因為經常要擦指甲油,而無法呼吸(指甲會呼吸?它只是硬化的角質啊!),一旦指甲變黃,就糟糕了。沒辦法,全身上下實在沒一吋好皮肉了,也就只剩下手指能騙騙人了。
不是麗質天生的女人,好辛苦。
跟時髦女同事一起用的氣質膚色指甲油(不知為何這顏色很難買到)
分類: 散文 - 屬性: 小説・文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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